“中国人的败类”,接着拘!
昨天中午,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通报,3月3日,在本馆录制视频并上传至网络寻衅滋事的男子孟某被南京警方行政拘留8天!
此前,孟某在微信群中发表“南京杀三十万太少”、“侮辱了怎么样”、“杀少了”等侮辱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言论,于2月2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5天。岂料,孟某拘留期满,不知悔改,竟然来到纪念馆录制视频。看来,只有接着拘,让其深刻反省,接受彻底教育,直到知罪服气为止!
正如南京警方在通报中所说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公祭活动主会场,国家和民族尊严不容践踏,对挑战国家法律、亵渎民族情感的违法滋事行为,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精日”行为屡罚屡犯,“精日”分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民族底线,轻微的处罚只会助长“精日”的嚣张气焰,建议完善对此类相关问题的处罚立法,为此类事件划明法律红线,让他们不敢嚣张再挑战。
对于近日不断挑衅民族底线的“精日”分子,昨天上午,外交部部长王毅在接受现代快报特派记者采访时,严肃地手一挥,怒斥道:“中国人的败类!”
△外交部部长王毅
昨天下午,来自文艺界第26组的3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下午4时许,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将提案以及联合签名表郑重地交给了提案组。在这份签名中有张凯丽、郑晓龙、张光北、冯远征、成龙等。
全国政协委员在联合提案签名表上郑重签上自己的名字 图片来自中国青年网
△全国政协委员贺云翱发起这份联合提案 图片来自中国青年网
“人有人格,国有国格。公民依法享有人格尊严权,国家也同样拥有国格权,民族同样拥有民族尊严权。”贺云翱如是说。
据了解,这份提案建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立法体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保护法》,规定对侮辱、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中华民族尊严的行为,处以治安处罚,并制定《刑法修正案》,将严重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或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为纳入刑法处罚的范畴。
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南京大屠杀是中国人民的血泪史。怎么能够这样随意地践踏这种感情?我们应该鞭挞这种行为,这是可耻的、可笑的、也是可恨的!”
对于孟某的不当言行,纪念馆曾第一时间予以严厉谴责!纪念馆态度在官方微博、微信发出后,有超过50万人次网友在线围观。大家纷纷留言评论:
3月6日,疑似孟某通过微博发表悔过书。 尽管道歉,但确定这不是“精日”分子再一次炒作自己的伎俩?纪念馆通过官方微博发出疑问,“你会原谅他吗?”网友们纷纷回复:
本期编辑:李凌 许晶晶 潘琳娜 俞月花 综合现代快报报道 记者:安莹 鹿伟 徐岑 刘毓灵 徐红艳 顾元森 赵杰 中国青年网报道 记者:吴楚 卢冠琼 孙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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